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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本建立起完整的“有事法制体系”
  •   日本14日通过了《国民保案》和《外用品等海上运输法案》等7项有事相关法案。这些法案与去年获通过的《应对武力事态法》等其他有事相关法一起构成了日本完整的“有事法制体系”。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日本和平明确日本向海外派兵。但是,随着日本试图成为世界大国和军事大国的不断膨胀,日本频频提出突破现行和平的战争法案,为日本向海外派兵制造法律根据。

      2003年6月6日,日本通过了有事法制相关3法案并立即生效;当年7月26日,日本抓住美国要求日本支援伊拉克战争战后重建的机会,在通过了《支援伊拉克重建特别措施法案》并立即生效,从而以法律形式为日本战后向海外派兵铺平了道。今年3月,日本又制订了上述7项有事相关法案并提交审议,为继续向军事大国的方向发展进一步确立了法律依据。

      在日本通过7项有事相关法案的当天,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在记者招待会上明确表示,在今年6月30日美国向伊拉克移交之后,日本自卫队将继续留在伊拉克“执行任务”,并将参加由美国领导的驻伊拉克多国部队。

      多年来,随着经济和军事实力的不断增强,日本战后的“专守防卫”战略也经历了一系列。从1995年制定的新“防卫计划大纲”和1996年出台的新“日美防卫合作指针”,到去年颁布的有事法制相关3项法律和今年的7项有事相关法案,日本步步为营,不断向军事大国推进。

      现在,日本自卫队实际上已将行使武力的时间从“遭敌人入侵后”提前到“受敌人时”,日本自卫队的作战区域也由“国土”扩展到“周边”,由“周边”扩展到公海以至别国领土。与此同时,日本多次提出要对“敌人”实施“先发制人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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