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是由1956年成立的师范学院艺术系和1965年并入的艺术学院音乐系发展而来的。著名音乐家、教育家唐学咏、陈德义、张茂林、仇戴天、张权、马瑞图、于忠海、张季让、汪立三、刘施任、蒋祖馨、岳道琏、周柱铨、丁顺训、、王孝芹、刘凯、钱正钧、常肖梅等人曾在这里执教,为学院奠定了的学术基础。由音乐教育系、音乐学系、声乐歌剧系、民族声乐系、管弦系、民乐系、键盘系、流行音乐系和舞蹈系组成。有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和舞蹈学4个本科专业,16个专业方向。拥有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一个艺术硕士学位点。音乐与舞蹈学学科是九五至十二五期间连续四届的省级重点学科和省级重点学科群,音乐学、音乐表演是省级重点专业,音乐学专业是省高教强省优秀专业。学院拥有教育部B类国家级特色专业(少数民族音乐教师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养),国家级艺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有专任教师158人,其中教授29人,副教授71人,47人,助教11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省级优秀中青年专家、省“六个一批人才”、省十佳文艺工作者、省“五一”劳动章获得者4人,博士生导师11人,硕士生导师82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占83%,其中博士10余名。学院教师大都曾就学于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中国艺术研究院以及俄罗斯、意大利、日本、韩国等国内外著名学府;学院教师主持省部级项目近200余项,出版学术著作、教材60余部,发表论文300余篇,获得有国家文华声乐、戏剧梅花、青年歌手大赛合唱优秀、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音乐大赛金、银、铜等20余项国内国际表演艺术和多个国际比赛项。
学院有在校本科生2200余人,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型硕士研究生(艺术、教育、农村教育、高校教师)、艺术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共300余人。有交响乐团、民族乐团、合唱团、长笛乐团、舞蹈团、戏剧团等多个艺术实践组织,学院还连续参演之夏音乐会并主办哈夏音乐会国际手风琴艺术周。
培养目标:本专业以培养电子音乐制作、作曲和作曲技术理论、合唱与指挥人才为目的,以电子音乐制作、作曲、合唱与指挥课程为核心,依托和声学、复调音乐、曲式与作品分析、管弦乐配器法、音乐录音与混音、视唱听觉训练,以及近现代音乐创作、分析与研究等课程,构成完整的教学体系。旨在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使其成为具有社会责任感、有一定实践能力和创新,具备良文素质和科学素养,符合社会发展与文化建设需要的音乐创作人才。
开设课程:电子音乐制作技术、作曲、音乐录音与混音、电子音乐理论基础、作曲主科(合唱与指挥专业主科)、视唱练耳、和声、复调、曲式、配器10门专业基础课。
培养目标:本专业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人文素质和科学素养,具有一定实践创新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掌握音乐及音乐教育的基本理论知识、基本技能,具有音乐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拥有较强的音乐分析能力和音乐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与文化建设需要的优秀音乐方面工作者。
开设课程:视唱练耳、中国音乐史、音乐史、和声、曲式、声乐、钢琴、器乐、歌曲自弹自唱、文献检索与论文写作基础、音乐学理论专业课、中国古代音乐史、中国近现代音乐史、音乐史、民族音乐学概论等15门专业基础课。
培养目标:旨在培养德才兼备、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现代音乐和音乐表演能力,以及面向社会文艺团体、艺术中心、文化馆、播影视机构、群众文化等相关部门的音乐工作者。
培养目标:旨在培养德才兼备、掌握舞蹈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掌握舞蹈学科具有当代舞蹈,集创作、表演和能力为一体,以及面向社会文艺团体、艺术中心、文化馆、播影视机构、群众文化等相关部门的舞蹈从业人员。
开设课程:民间舞素材、民间舞表演、独舞与即兴小组创作、双三人舞小组创作理论与技法、群舞小组创作理论与技法、中国舞蹈史、舞蹈史,7门专业基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