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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就业指导厦门司法行政网--公告公示
  •   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的公告要求,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试人员应于11月24日9时至12月4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填报信息的注意事项

      应试人员在填写申请信息时,一定要再三核对。将填报的信息打印出来进行校对,特别是对下列重点信息:

      1.姓名;

      2.身份证件号码;

      3.毕业证号。

      如果毕业证上有2个号码,请按照您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学历时使用的证书编号,或按照您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里面的证书编号填写;持港澳台或国外学历(学位)报名的,填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的“教留服认”编号。

      4.学习情况、学历及其证明。

      例如:“2008——2012年厦门大学专业本科毕业证明人:王某某”。

      5.联系电话。

      从往年的情况来看,很多申请人网上填报资格申请信息时不仔细校对个人信息,在现场提交材料时才校对,导致现场办理缓慢,申请人排队等候时间过长;部分申请人在现场仍不仔细校对,事后不得不再次前来我局更改信息、签字确认;个别申请人将联系电话的号码填写错误,导致出现问题时无法联系到本人,直接影响到其资格申请。鉴于以上情况,请2014年的各位申请人务必高度重视信息填报的正确性,以节省后续办理时间,确保资格申请顺利进行。感谢您的配合。

      二、关于学历的补充说明

      1.按报名公告要求,报名人员的学历证书是否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或者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学历,以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为准,查询不到的学历应提交教育部中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澳门、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上述关于学历条件的要求详见司法部公告。

      如果您的学历属于应当提交认证的学历,且至今尚未办理认证,请尽早提出认证申请。

      2.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学历认证网址:。

      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址延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