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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异化的初现与主义的萌芽——马克思《德法年鉴》时期的思想
  •   肖涵结婚马克思1844年2月发表在《德法年鉴》上的文章有两篇,一篇是1843年秋为青年黑格尔派鲍威尔而作的《论问题》,另一篇是1843年底为黑格尔法哲学和国家哲学而写成的《〈黑格尔法哲学〉导言》(以下简称《导言》)。在这两篇文章中,马克思以教为棱镜,地审查了黑格尔的法哲学和哲学,初步呈现了教异化、异化、财产异化的问题,也处理了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解放与人类解放的关系。由此形成的异化观点及其,恰恰成了马克思随后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展开经济学的内在前提。

      教能抚慰人的心灵,使人在心灵上暂时摆脱现实的;但教在把人从现实世界中抽离出来的同时,又使人陷入了教的虚幻形式之中。这就表现为教异化,即教把人的世界与神的世界了。马克思认为,国家中解放出来并不等于人中解放出来。因为在现代资产阶级的制国家中,教异化还有另外一层意思。它表现为人在生活和市民社会生活中的二重性,一方面人从封建等级制度中被解放了出来,但另一方面他们依然处于不平等的实际生活中。由此,马克思揭露了教的虚幻本质,教异化的本质在于人的本质的异化,并且在资产阶级制国家中,教异化必然与异化相关联。或者说,异化是教异化的基础,但教异化又不仅仅是异化的问题。

      作为一个教占绝对地位的国家,的封建君主历来把教当作自己的支柱。因而教上的异化,必然呈现出封建下异化的事实。然而,制度的悲剧性不仅在于旧制度下人的异化,而且在于人民对旧制度的。因此,马克思认为,为了防止异化的悲剧,就要对现存的制度进行,要从现实的生活出发,使哲学成为现实,并从现实出发去消灭的国家哲学。于是,不同于青年黑格尔派,马克思把目光聚焦到市民社会中去探寻消灭异化的根源,试图由此让的制度跳起舞来。

      只有通过经济学,才能超越现状而提出新的逻辑。尽管还未深入到经济学考察之中,但马克思还是敏锐地发现,的财产异化主要表现为德意志狂的“利己主义”。必须首先发展资本主义经济,才能现代国家,赶上世界历史的潮流。在市民社会中,扮演着神一样的角色,它满足了人的利己需要,而只有通过这一中介,人才能进行实际活动,人的利己的需要也才能实现。而的财产异化的表现就在于,它了封建等级制的私有财产,却忽略了市民社会中普罗大众的利己主义的交换需要。

      辨析黑格尔思辨的法哲学的实质,梳理黑格尔法哲学关于教、及私有财产的观点,有利于厘清异化产生的根源。

      黑格尔的教哲学具有两重性,一方面他把教视为摇摆不定的神秘主义,另一方面又认为,此类非真实形式的教仅仅是偶然存在的,而不是必然存在的,教对于国家而言的合已然存在。可见,黑格尔努力调和教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他认为国家与教并不冲突,并且能够在互惠互利的状态下和谐共存。黑格尔采取了一种教国家观的,把主义的前提作为国家,在层面上对现存国家制度进行,他的纯逻辑的绝对就变成了一种泛神论的逻辑。

      黑格尔的法哲学在关于国家制度的论述上也具有两重性。一方面黑格尔高度赞扬国家的合,另一方面他又具有的思想,只是这种似乎意在现有制度的合。黑格尔力图为国家作和论证,因而他也对君主制度进行了若干。然而,归根结底,对这些决议进行最后之决断环节的仍托付于君主的高贵地位,无论君主制还是制都不是一切国家制度的本质,只有君主立宪制可以克服所有社会矛盾,把各等级统一为有机整体,从而达到现实性与合的统一。

      黑格尔在君主立宪制的同时也就意味着他间接地君主立宪制下的世袭权和继承权,由此,封建国家的私有财产的性便得到了。黑格尔将市民社会视为需要的体系,并将国家与市民社会相分离,尽管私有财产是在市民社会中实现的,但黑格尔认为,是国家决定市民社会,而不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市民社会必须以国家为前提。所以,他保守的观念使得他在伦理观念上实现了市民社会和国家的辩证统一,因而使国家成为私有财产和私人利益的附属物。

      为了克服人在教、及私有财产上的三重异化,马克思地指出了黑格尔法哲学的局限性及资产阶级的局限性,并提出“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命题。在此思想的过程中,马克思形成了从解放到人的解放的思;完成了从主义者到主义者的转变;着重考察了的历史,并将其作为解放的主体。

      马克思从唯物主义立场出发,地阐明了教与人的关系,他认为,是人产生了教,而不是教产生了人。因此,教是人的关系的反映,教异化就是人的异化的结果。教的实质不仅在于人的教性的解放,而且在于使人从那个异化世界——即异化中解放出来,而解放的根源在于人的解放。

      “是市民社会的”,不能止步于解放,而应该着眼于生活,即市民社会中人的解放,由此才能消除国家和市民社会中人的异化,真正实现人的解放。马克思的解放思在于,当市民社会本身解放了以后,市民社会与共同体融为一体,市民社会自己立法,自己遵守。由此,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而不是由一个外在于它的国家来对它进行,此时,人也就实现了真正的解放。

      在论述市民社会时,马克思结合了一个关键概念,即私有财产。他认为,私有财产是一种,这种构成市民社会的基础,而私有财产的异化将会产生。马克思寻求以为主体的解放,这代表着马克思主义思想的萌芽。

      马克思给下了一个深刻又拗口的定义,他认为,是作为非市民社会阶级的市民社会阶级。的“一无所有”代表了社会的普遍利益,是社会普遍不的代表,所以它要成为主体,团结起来以在市民社会中争取,获得利益。所以,的“无”也是一种“有”,它意图以现在的“一无所有”去夺取整个社会的“共有”。到那时,社会财产将不是被个别人占有,而是为社会所有人共有。所以,从将来看,不但是市民社会阶级,而且还是领导阶级,它能够作为解放的主体,引导社会,从而实现人的真正解放。

      概而言之,马克思在《德法年鉴》时期初步完成了对黑格尔国家哲学的,实现了从主义者向主义者的,而“市民社会决定国家”这一历史唯物主义核心命题的提出,则促使马克思转向对资产阶级经济学的深入分析,并形成了《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这一重要论著。尽管异化理论并非是马克思的成熟理论,但却是通往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不可或缺的必经阶段。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厦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9年第3期,中国社会科学网王禧玉/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