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昌7月16日电(斌)据“萍乡法院”消息,7月16日,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江西原党委、台长杨玲玲受贿一案。
庭审中公诉机关:1999年至2017年,被告人杨玲玲利用担任江西副台长、台长、江西台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购买电视剧播映权、采购电视设备、顺利结清购剧款和设备款、干部选拔任用、职工录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2366.85万元和美元21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了《中华人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第一款第(三)项之,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公诉机关当庭出示相关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杨玲玲的供述与辩解等,被告人及其人充分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与被告人对本案事实、、法律适用及量刑等方面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杨玲玲当庭。鉴于案情重大,该案将择期宣判。
另据“萍乡检察”消息,该案系江西省首例适用认罚从宽制度的厅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江西省纪委常委、省监委委员魏晓奎,省纪委省监委第十一审查调查室主任严正(副厅级),省人民检察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到庭旁听指导;萍乡市中级党组、院长群,萍乡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检察长燕晓华参加旁听庭审。
杨玲玲,女,汉族,1956年11月出生,江西临川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74年12月参加工作,1976年11月加入中国。薄熙莹黄菊自杀真相
2003年12月至2005年5月,任江西省电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江西人民台长;
2005年12月至2009年2月,任江西省电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江西党组、台长;
2009年2月至2012年4月,任江西省电影电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江西党组、台长;
2012年4月至2013年12月,任江西党委、台长,省电影电视局党委委员;
2013年12月至2016年12月,任江西党委、台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版权局)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