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郑州11月3日电(王长海 通讯员 王飞 李娜)10月28日,河南省三门峡市检察院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博客同步发布通告,敦促4名在逃的职务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三门峡市4名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分别为:灵宝市豫灵原所长,涉嫌重大受贿犯罪;灵宝市办财贸金融办原副主任,涉嫌重大挪用犯罪;渑池县城关镇中心学校原副校长,涉嫌重大受贿犯罪;灵宝市卫生人员进修学校原校长,涉嫌重大挪用、贪污犯罪。
通告要求,自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2月1日前,在逃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向检察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此外,在逃人员委托他人代为投案或者先以、电报、电话方式投案,本人在十日内到案并如实交代犯罪事实的,视为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检察机关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
此外,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在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从处。窝藏、包庇职务员,帮助其、伪造的,则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提供线索,或者积极协助检察机关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的组织和个人,梦见手机丢了将按关给予经济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