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家小妹让我欲罢不能
(二)青岛市所辖区市事业单位300名左右,其中,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以下简称“七区”“三市”),各30名左右。
1、有正确的立场和态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
2、具有中华人民国国籍,年满18周岁。其中,本科毕业生24周岁以下(199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8周岁以下(199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武汉大学2019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经济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农学、文学、教育学学科门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良,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作风朴实,诚实守信,身心健康,有服务基层的意愿和吃苦耐劳的。
选调高校的分校、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不在选调范围。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品行等问题的,选调对象。
1、选调到青岛市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一般要求研究生学历,现为中员(含预备,下同)或者担任过校、院级主要学生干部(具体指学生会、副、部长,班级班长、团支部,下同)半年以上。
2、选调到“七区”事业单位的,优先选调研究生学历;属本科学历的,要求现为中员或者担任过校、院级主要学生干部半年以上。
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学生于12月20日(周四)上午9:00至12月24日(周一)下午17:00登录青岛组工网(,进行网上登记,选择“青岛市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职位”或者“区市事业单位职位”进行报名。其中,区市事业单位职位要具体到区或市;报名青岛市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职位的,可同时兼报一个区市事业单位职位。网上登记信息经本人确认无误后,系统生成《青岛市2019年“青选计划”选调生信息登记表》(简称《信息登记表》),提报资格初审。
网上登记期间,将在网址及时更新选调职位的报名信息,符合条件的学生要及时关注了解,结合个人情况和选调职位登记人员数量作综合分析,防止过于集中于部分职位。
请报名人员及时登录网址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网上登记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重新生成《信息登记表》并提报审核。资格初审通过的,不得改报职位或修改信息。网上登记时间截止后,所有报名信息均不得修改。
资格初审通过后,学生网上打印《信息登记表》,到学校加盖相应公章。于12月27日(周四)下午17:00前,在网上上传身份证、学校审核盖章的《信息登记表》、表彰励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彩色照片。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选调登记。
2018年12月29日(周六)下午17:00前,统一组织对网上登记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请报名人员及时登录网址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后,对青岛市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职位,于2019年1月上旬,分、上海、南京、西安、济南、青岛6个片区进行现场初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初选通过的,发放《青岛市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职位综合测试通知单》(简称《通知单》);初选未通过的兼报区市事业单位职位人员,可继续参加区市事业单位职位的综合测试。
资格审查后,对区市事业单位职位,报名比例适度的,直接进入综合测试环节;如有报名比例较大的,视情在青岛市进行现场初选,初选通过的方可进入综合测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凡进入综合测试的青岛市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职位、区市事业单位职位报名人员,均须于2019年1月15日(周二)下午17:00前,在网上下载打印综合测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
综合测试于2019年1月中下旬在青岛市进行,按具体职位分类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综合测试准考证,属青岛市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职位的,还须携带《通知单》。
对青岛市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职位,根据综合测试成绩,按照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名单;未入围且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兼报区市事业单位职位人员,可确定为区市事业单位职位考察体检人选,不占用区市选调计划数,按综合测试成绩进行现场选岗,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组成考察工作组,到人选所在高校开展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进行。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资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考察体检出现的职位空缺,青岛市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职位不再进行递补;区市事业单位职位按照综合测试成绩相应递补人选。
根据综合测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高校网站或者所在院系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影响选调问题的,由青岛市委组织部与学生本人签订高校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存有影响选调问题的,取消选调资格。选调人员毕业时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选调关系自动解除。
选调人员在青岛市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选调人员由青岛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纳入全市选调生信息库,了解,培养。选调后统一安排到基层锻炼,强化实践历练。选调人员表现优秀、符合条件的,可以通过考选、调任等渠道进入公务员队伍。
聘用后,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有关确定工资薪酬待遇。根据《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关于实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五大工程的意见》(青发〔2018〕26号)及有关实施细则,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分别按照1200元/月、800元/月、500元/月标准发放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对在青购买首套商品房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安家费。
选调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参加选调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调公告及有关政策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纪律要求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严肃处理。
选调工作期间,相关信息均在指定网站公布,参加选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调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