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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2016年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考点: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
  •   七、考后资格复核

      本次考试全省均实行考后资格复核。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自行对照报考条件,如实填报信息。成绩全科合格后,按照网站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现场提交材料(资格复核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为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在考试成绩公布后5日,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60%的预合格标准,提前受理考生提交资料并复核,请全科成绩预合格的考生按照所属报名点网站公布的考后提交资料预审的要求,按时提交资料。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的要求,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考后资格复核实行属地管理,谁复核谁负责。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复核由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考后资格复核通知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发布;各市报名点报考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复核由当地考试管理机构负责。我省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4。

      八、证书领取

      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证书(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各市考生证书由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发放。

      九、其他有关事项

      1.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报考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考试成绩全科合格且资格复核通过后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2.《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该科目为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纸质材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使用。

      3.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4.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进行处理。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认定,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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