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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航业技术学院2016面向藏区9+3毕业生招生章程
  •   根据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试点工作统一部署和《四川省2016年高职院校面向藏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我院2016年面向藏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章程。

      一、实施原则

      2016年面向藏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采取“知识+技能”的考核办法,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命题、单独考核、单独录取”。

      二、招生对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一)招生对象:

      符合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2013级藏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计划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

      2016年“9+3”单独招生专业

      (三)招生计划:

      教育厅按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75%单独下达。

      三、报名条件及方式

      (一)报考条件

      符合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2013级藏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计划应届毕业生。同时考生还应符合我校单独招生的专业要求,所有考生均应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

      (二)报考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3月1日--15日24:00登陆四川航业技术学院网站()藏区“9+3”单招报名系统(也可以到我院招生处办公室现场通过网络报名),考生按要求输入相应信息,填报完成后提交,并打印《四川航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报名表》,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交纸质报名表。

      (三)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结束后,学院到省教育核准考生基础信息,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基础信息核准无误的考生名单。基础信息核准无误的考生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考试。

      四、考试方式、内容、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方式

      文化基础综合笔试(150分)+技能测试(150分),总分300分。

      (二)考试内容

      1.文化基础综合笔试

      高职单招“9+3”毕业生考试参照《2013年藏区乡镇事业单位招录(聘)2010级应届“9+3”毕业生笔试考试大纲》命题。考试内容为德育、语文、数学三部分合卷考试,其中德育60分、语文60分、数学30分,总分150分。

      2.技能测试

      学校按照技能测试大纲要求对考生进行技能测试。

      2016年“9+3”单独招生专业技能测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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