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华中师范大学新闻学院考研复试细则
一、组织机构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江作苏
副组长:韩君华、范军
组员:喻发胜、彭涛、夏守信、张勇军、刘震
2、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名单
组长:韩君华
副组长:喻发胜
组员:周莉、韦勇娇、沈思、王小溪
3、复试督查工作小组名单
组长:喻发胜
组员:江作苏、韩君华、范军、彭涛、夏守信、张勇军
受诉电话:
受诉邮箱:
受诉单位:华中师范大学新闻学院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152号华中师范大学新闻学院(老图书馆二楼西侧)
二、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1、复试对象
凡达到华中师范大学复试分数线(复试线见华师研究生院官网、新闻学院官网)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包括推免生、少数民族生、单考生)。未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
2、复试时间
(1)4月2日(9:00~17:00在新闻学院203室报到,进行资格审查。)
(2)4月3日(专业笔试:8:00~10:00;外语笔试:10:30~12:00;同等学力考生及跨专业考生加试:14:00~16:30,复试地点见新闻学院203室前公告。)
(3)4月4日全天:综合面试(8:30~17:00,复试分组及地点见新闻学院203室前公告。)
3、复试报到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须带的材料:
A、往届毕业生:带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提供军官证)原件、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本科期间成绩单(有人事档案所在部门盖的红章)、“思想表现审查表”原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红章)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来源地址:)供审核。同时,将①准考证复印件、②身份证复印件、③毕业证复印件、④学位证复印件、⑤成绩单原件、⑥《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好(全部用A4规格的纸),留待备查。(以上考生含同等学力中的大专生和本科结业生)
B、应届毕业生:带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提供军官证)原件、就读学校完整注册的有效学生证原件、就读学校的在读证明原件(有所在院系盖的红章)、就读期间成绩单原件(有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盖的红章)、“思想表现审查表”原件(所在院系党总支签署意见并盖红章)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来源地址:)供审核。同时,将①准考证复印件、②身份证复印件、③学生证复印件、④就读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⑤成绩单原件、⑥《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好(全部用A4规格的纸),留待备查。(以上考生含同等学力中的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C、同等学力考生:(指大学专科毕业两年以上、本科结业、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大专生(本科结业生)须提交大专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D、参加复试的考生尽可能提供能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如正式发表的文章、科研鉴定书、获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概要、参加过的研究项目等材料,在综合面试时呈交面试小组老师审阅。
(2)交复试费:
100元/人
(3)领取和填写的材料:
A、领取《研究生复试考核表》一份,填写后。
B、填写本人联系方式等,以便寄发录取通知书。
4、复试方式
(1)专业笔试(占复试总成绩的40%),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同等学力考生及跨专业考生须加试“学”和“新闻理论”两门课程。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笔试(占复试总成绩的20%),时间90分钟。
(3)综合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40%)。
5、招生计划
(1)科学学位(学术型)33人:
专 业
招生名额
新闻学
17
学
16
合 计
33
(2)专业学位35人:
专 业
招生名额
新闻与硕士
35
合 计
35
6、成绩计算办法(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
(1)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
(2)最后总成绩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研究生院给予名额予以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素质、心理素质和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其它
(1)体检时间、地点以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