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等有关文件,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即网名前考生对照报名条件先行自审,考试成绩公布后,省人事会同省工程咨询协会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集中资格审查。
(一)考生自审。考生必须全面了解、准确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自愿报考、诚信参考,在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国家和考区的各项条件后方能报名参考,并在承诺栏内签署相应真实性承诺。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作虚假承诺以及不符合报名条件报考的,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集中资格审查出不符合报考条件参加考试的,一律取消考试成绩,考试费用不予退还。
(二)集中资格审查。成绩公布后,在湖南人事考试网上(网址:按照合格标准(各科成绩均达到卷面总分60%)公布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相关人员须按有关提交有关材料(详见附件1)进行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将逐个核对考生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专业、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职务等相关条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成绩,一律不下发确认文、不予发证。未在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相关材料的,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注意事项。①省人事与省工程咨询协会共同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对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不予发证。考生未在时间内按要求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全部考试科目成绩。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应试人员,取消考试成绩。③从事工程咨询工作年限截止时间计算方法:计算到有有效合格科目年度年底。(如2017、2018年分两年考试通过,则工作年限计算到2017年12月31日;如果2018年一次性通过则工作年限计算到2018年12月31日)
一、《考试报名表》(报考人员登录网名系统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查盖章)一式一份。
三、以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需提供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除提供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外,还须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除上述学历证书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2.无法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需提供有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出具的纸质学历认证报告;
4.提供的查询和认证情况须经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确认,并加盖公章,与申报人所提交的学历学位复印件一并作为有效证明材料使用;
五、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相应证书、聘书等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六、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报名过程中,考试机构不对报考人员的信息进行审查,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务必了解相关报考政策,确保所填信息特别是身份、学历,资历及专业等的真实、完整、有效,确保自己完全符合相应考试报考条件。
凡考生提交虚假材料(假身份证件、无效学历、资历证件、专业材料等)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弄虚作假性质严重的,将按照湘人社函〔2012〕526号、人社部令第31号和相关法律法规分别严肃处理。已收取的报考费用不予退还。对于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构成伪造单位印章罪,将移交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