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我省境内的各类企业(含在省外注册,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在我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企业)及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都应为与之形成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农村进城就业人员缴费参加工伤保险,所需费用由单位缴纳,个人不缴费。 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区的,原则上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
农民工受到了事故或患职业病后,在参保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参保地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受到事故或者患职业病后,在生产经营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工伤认定、 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生产经营地的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