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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二级建造师注册指南
  •   2、申请人申请注册前,需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食人蜥蜴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并与聘用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3、书面申报材料应使用A4规格的纸张,请将申报材料竖向排列并在左上角用订书机装订即可,不需另行制作申报材料封面和用其他方式进行装订。

      申请人或申报单位应在上海建筑建材业网(选择“在线服务之人员栏目”中的“建造师注册申报”,使用本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栏目进行网上填报,打印生成的《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和《企业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

      受理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和咨询电话见“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办事部门一览表”。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11:15停止取号);周一至周四,下午1:30至5:00(4:30停止取号)。

      凭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企业IC卡以及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及一寸免冠照片, 到小木桥683号一楼受理大厅领证(章)处办理证章领取手续。领章地点:小木桥707号(建管中心停车场出口处),电线。领证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周五下午不办理).领证地点:小木桥683号一楼领证(章)处。

      4、《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建办市[2007]54号)。

      2、符合以下3种情况:1)执业企业变更的;2)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变更的;3)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

      3、书面申报材料应使用A4规格的纸张,请将申报材料竖向排列并在左上角用订书机装订即可,不需另行制作申报材料封面和用其他方式进行装订。

      申请人或申报单位应在上海建筑建材业网(选择“在线服务之人员栏目”中的“建造师注册申报”,使用本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 (二级临时建造师变更注册)”栏目进行网上填报,打印自动生成的《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和《企业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汇总表》。

      受理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和咨询电话见“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办事部门一览表”。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11:15停止取号);周一至周四,下午1:30至5:00(4:30停止取号)。

      凭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企业IC卡以及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到小木桥683号一楼受理大厅领证(章)处办理证章领取手续。领章地点:小木桥707号(建管中心停车场出口处),电线。领证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周五下午不办理).领证地点:小木桥683号一楼领证(章)处。

      一、提交材料:(窗口受理时,所有附件材料复印件需携带原件核对)1、《二级建造师执业证书延续注册申请表》;

      3、书面申报材料应使用A4规格的纸张,请将申报材料竖向排列并在左上角用订书机装订即可,不需另行制作申报材料封面和用其他方式进行装订。

      申请人或申报单位应在上海建筑建材业网(选择“在线服务之人员栏目”中的“建造师注册申报”,使用本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延续)”栏目进行网上填报,打印生成的《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和《企业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汇总表》。

      受理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和咨询电话见“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办事部门一览表”。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11:15停止取号);周一至周四,下午1:30至5:00(4:30停止取号)。

      凭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企业IC卡以及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到小木桥683号一楼受理大厅领证(章)处办理证章领取手续。领章地点:小木桥707号(建管中心停车场出口处),电线。领证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周五下午不办理).领证地点:小木桥683号一楼领证(章)处。

      2、取得相应专业《一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超过3年未注册的,应通过该专业最近一个注册有效期继续教育。

      3)申请专业最近一个注册有效期的继续教育证明(取得增项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超过3年未注册的)。

      3、书面申报材料应使用A4规格的纸张,请将申报材料竖向排列并在左上角用订书机装订即可,不需另行制作申报材料封面和用其他方式进行装订。

      申请人或申报单位应在上海建筑建材业(选择“在线服务之人员栏目”中的“建造师注册申报”,使用本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栏目进行网上填报,打印自动生成的《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

      受理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和咨询电话见“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办事部门一览表”。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11:15停止取号);周一至周四,下午1:30至5:00(4:30停止取号)。

      凭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企业IC卡以及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到小木桥683号一楼受理大厅领证(章)处办理证章领取手续。领章地点:小木桥707号(建管中心停车场出口处),电线。领证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周五下午不办理).领证地点:小木桥683号一楼领证(章)处。

      4、《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建办市[2007]54号)。

      3、书面申报材料应使用A4规格的纸张,请将申报材料竖向排列并在左上角用订书机装订即可,不需另行制作申报材料封面和用其他方式进行装订。

      申请人或申报单位应在上海建筑建材业(选择“在线服务之人员栏目”中的“建造师注册申报”,使用本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二级临时建造师注销注册”栏目进行网上填报,打印自动生成的《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

      受理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和咨询电话见“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办事部门一览表”。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11:15停止取号);周一至周四,下午1:30至5:00(4:30停止取号)。

      4、《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建办市[2007]54号)。

      3、书面申报材料应使用A4规格的纸张,请将申报材料竖向排列并在左上角用订书机装订即可,不需另行制作申报材料封面和用其他方式进行装订。

      申请人或申报单位应在上海建筑建材业(选择“在线服务之人员栏目”中的“建造师注册申报”,使用本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二级建造师补办证章”、“二级临时建造师补办证章”栏目进行网上填报,打印自动生成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和污损更换申请表》

      受理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和咨询电话见“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办事部门一览表”。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11:15停止取号);周一至周四,下午1:30至5:00(4:30停止取号)。

      凭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企业IC卡以及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到小木桥683号一楼受理大厅领证(章)处办理证章领取手续。领章地点:小木桥707号(建管中心停车场出口处),电线。领证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周五下午不办理).领证地点:小木桥683号一楼领证(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