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女经]欧洲在流行带有教烙印的名字的同时,起名也和天主的洗礼仪式联系起来。然而和中国人起名常常带有父系家族的印记不同,中世纪欧洲人起名字的父权制色彩要暗淡许多。
名字,伴随每个人的一生,是每个人类社会辨认个人的主要标志。从古至今,一方面很多中国人都相信姓名会对个人命运产生微妙的影响,而在取名上慎之又慎。另一方面,名字也受到社会文化的影响,一个人的姓名往往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征。中世纪的欧洲人也不例外,中世纪欧洲人名既随着时代的浪潮而变化,也反映了当时欧洲人对的期许。
中世纪的欧洲是罗马帝国晚期蛮族入侵的产物,文化相对落后的日耳曼民族虽然在罗马故土上凭借军事优势取得了权,但是罗马的文化遗产在此时还有深刻的印记。比如罗马人的三名法在当时的知识精英即士阶层中仍然很流行。比如《法兰克人史》的作者,生活在6世纪的图尔主教格里戈里的全名就是Georgius Florentius Gregrius,名字的三个部分依次为个人名、氏族名和家族名,这种名字通行于罗马国晚期和帝国时代。
个人名是由父母选择的,通常是以男性家长本人的名字命名。氏族名源自于古罗马不断扩张过程中吞并的重要部族,往往和地理特征有关。家族名出现得最晚,用以区分同一氏族内不同家庭,我们今天耳熟能详的古罗马名字凯撒、塔西陀、西塞罗等其实都是家族名。
《法兰克人史》的作者图尔主教格里高利,他出生于6世纪,尽管此时墨洛温王朝早已建立,但精英名字中的罗马印记仍然十分明显。
然而,罗马三分名在中世纪的欧洲只是昙花一现,随着各蛮族王国的日益巩固,日耳曼的起名方式开始占据上风,罗马三分名开始逐步被抛弃,这可能和当时欧洲社会对者的模仿有关。日耳曼人一般只有一个姓,出生或洗礼的时候取名。日耳曼名字和罗马名的内涵完全不同,从意义上来说主要分为三类,第一是铭记祖先,第二是追求美德,第三就是寻求的。比如常见的日耳曼名弗雷德雷克就是“铲除异教”的意思。
但是日耳曼式姓行时间也未能持续多久,11世纪开始,这些传统日耳曼名字被或圣经人物的名字所取代,这些名字往往来自希伯来语、希腊语和拉丁语。姓名的和中世纪西欧社会全面是同步的。今天欧洲人中最常见的彼得、约翰、雅克、玛丽等名字都来源于教。而且教名字在不同民族和地方还产生了不同的变体,比如尼古拉(Nicolas)就有十几个地方化的名字和简写,比如Nicole, Nicolet,Klause, Colin, Colinot, Collet, Collette, Collesson, Collard, Colot等都是尼古拉的变体。即便如此,尼古拉也不是当时最受欢迎的名字,据统计12至14世纪欧洲最受欢迎的名字是约翰,根据法国历史人类学者让卢克夏赛尔的分析,这一方面和圣经中有两个以约翰为名的重要人物施洗者约翰和《约翰》作者使徒约翰有关,另一方面,当时天主的首脑罗马教也特别爱用约翰,从5世纪到11世纪,以约翰为名的罗马教有十九个之多,这引发了西欧贵族和的仿效,1215年签署《大宪章》的“无地王”约翰的名字即由此而来。
虽然来自教的名字在10世纪后大行其道,但从此时开始,欧洲人越来越愿意给自己起一个别名。别名一开始是社会地位的象征,为贵族和教士阶层所垄断,前者大多以封地和采邑为别名,后者则以教机构为别名。欧洲中世纪史家米歇尔巴斯特鲁认为,别名被当时欧洲精英阶层所采用,跟封建制度的巩固有关,贵族在封地扎下根来,开始以封地来界定自己的身份。比如法国瓦卢瓦王朝的创始者查理本为加佩王朝腓力三世之子,只因于13世纪末被分封在法国北部的瓦卢瓦地区而改称查理德瓦卢瓦。
随后,别名逐渐扩展到女性及平民阶层,甚至可以世代传承,这是11世纪欧洲经济发展带来的城乡人口激增、城市人口流动的结果,平民大多只有姓没有名,在教姓名占优势的大前提下,很容易出现重名的现象,给自己取别名有利于彰显个性,区别于他人,这反映了欧洲中世纪个人意识的兴起。不过平民起别名和贵族不尽相同,往往按照职业、家族关系和身体特征来命名,比如菲茨威廉(Fitzwilliam)、菲茨詹姆斯(fitzjames)意为威廉之子和詹姆斯之子,史密斯(Smith)意为铁匠,肖特(short)指身材矮小,后来这些别名成平民的姓,传承至今。
欧洲在流行带有教烙印的名字的同时,起名也和天主的洗礼仪式联系起来。然而和中国人起名常常带有父系家族的印记不同,中世纪欧洲人起名字的父权制色彩要暗淡许多。婴儿的名字有时从父亲家族挑选,有时从母亲家族挑选,有时一个家庭的不同孩子分别从父母双方家族得名。有研究表明,如果婴儿父母中母亲家庭的地位较高或者带给新家庭更多遗产,那么就采用母亲家庭的名字。另一些名字则是来自于教父或教母的名字,这往往暗示教父和教母社会地位高于婴儿父母,婴儿使用教父和教母的名字象征着社会底层对更高阶层的模仿,也意味着不同家庭之间建立起社会联系。
如果母亲家族的姓名带有高贵的元素,即使国王都会为了王子父系家族的命名权。法国加佩王朝的第三位国王,11世纪中叶在位的亨利一世就做出了这样的选择。他的长子、未来的腓力一世的名字就来自母亲基辅罗斯公主安娜的家族。腓力在当时的西欧其实并很罕见,因为这个词词源是希腊语,意为“驯马者”,是古马其顿王室常用的名字,亚历山大大帝的父亲名字就是腓力。法国王室为什么会从基辅罗斯“进口”希腊名字呢?这是因为安娜公主的外祖母据说是拜占庭帝国罗曼努斯二世的女儿。按照后人考证,安娜的外祖母其实另有其人,而且即使这个谱系成立,无论是安娜还是腓力王子和拜占庭皇室的血脉联系也是微乎其微。尽管如此,但从当时欧洲的等级观念来看,以巴黎伯爵的身份获国的加佩王朝是无法和拜占庭皇室相比拟的,给王子取个希腊化的名字不但可以彰显加佩王室和拜占庭皇室之间的联系,还可以让臣想到古马其顿王国的辉煌历史,对巩固很有利。这个有特殊含义的名字很快风靡西欧贵族圈,仅法国和西班牙就各有六位以腓力为名的国王。
乌克兰邮票上的法国安娜。她和亨利一世的婚姻让腓力这个名字从东欧希腊文化圈进入西欧王室。
中世纪的西欧国王同样重视取名,尽管前文中我们看到欧洲国王文化和古典文明中获得名字的个例,但整体来看,中世纪的西欧国王最偏爱反映日耳曼传统的,具有特殊含义的姓名。
比如从中世纪到法国大,法国历史上有十六位以易为名的国王、九位以查理为名的国王。为何法国王室如此偏爱“易”和“查理”?这是因为在中世纪,法国王室需要不断强化自身的性,而王室家族的历史具有相当重要的影响,和现实很难分离。给王子取特定名字,可以和某位先王建立起联系,这有利于实现王室的现实利益。比如易(Louis)是克洛维(Clovis)的转写,克洛维是西欧首位皈依的蛮族君主,以易为名的国王集中在12至13世纪的加佩王朝(易六世至易九世)和17、18世纪的波旁王朝(易十三至易十六)。中世纪的加佩王朝爱用“易”,一方面是为了标榜虔诚,另一方面也是希望建构出从墨洛温王朝到加佩王朝的历史连续性。这些都有利于巩固的性。
19世纪画家笔下的克洛维, Louis和Clovis本意都是战场上的荣耀,但克洛维改为这一名字增加了虔诚的色彩。
波旁王朝爱用“易”,则和16世纪法国教战争有关。王朝创始人亨利四世既是的继承人,也是法国的军事首领,这在占据优势的法国是个问题,亨利的一度导致法国北部否决其继承资格,并武装他的。亨利四世为了获得信徒的信任而改信,但他的让天主疑虑重重。他给王太子取名“易”就是为了利用其历史内涵向法国天主证明波旁王室将成为的坚定捍卫者。同时也在重申自己继位的性,因为波旁王朝的始祖就是加佩王朝的易九世之子。
法国国王爱用“查理”,同样是为了向先王致敬,加洛林王朝的奠基者查理马特、加冕为罗马的查理大帝及兰克王国首任君主秃头查理分享了这个光荣。查理马特曾经击退阿拉伯军队的进攻,秃头查理一度统一后查理曼时代的法兰克诸国,查理大帝更是开创了后无来者的查理曼帝国。三人的赫赫武功让查理这个意为“男人”的古日耳曼名增加了强大和军事征服的内涵,因此当法国重大危机时,带有军事强人意味的查理就成了命名首选,比如百年战争时期名为查理的法国国王特别多。
简而言之,当法国王室需要彰显虔诚的美德时,他们就用“易”给未来的国王起名,当王室需要强力君主获取军事胜利时,“查理”往往成了第一选择。
中世纪晚期画家丢勒笔下的查理大帝肖像。查理大帝被德法两个民族追认为共同先祖,因此多位神圣罗马帝国以查理为名,其中最著名的是16世纪的查理五世。
法国以外的中世纪欧洲王室也青睐具有特殊含义的姓名。有人说英国基本上由“爱德华”和“乔治”轮流继承,事实上,乔治来源于古罗马时代的殉道者,尽管从13世纪开始,圣乔治就逐步成为英格兰的守护,但英国国王叫乔治的传统开始于18世纪初的汉诺威王朝。爱德华和亨利才是中世纪和近代早期英格兰国王的最爱,共有十四位英王选择这两个名字。这两个名字最早都来自于古日耳曼语言,爱德华意为“财富或繁荣的守护者”,亨利意为“强有力的男人”,都符合对国王的期许。特别是亨利,不仅在中世纪的英格兰,在整个欧洲都受到国王的特别青睐。据统计,除了八位英国国王外,有七位神圣罗马帝国、四位法国国王、四位卡斯蒂利亚国王以亨利为名,还有不计其数的西欧大封建主和一大批中东国家贵族以此为名。为何中世纪欧洲贵族特别偏爱亨利呢?这部分因为王室都受到日耳曼文化或多或少的影响,而另一方面恐怕也和当时西欧封建割据、战争频繁的社会和精英阶层崇尚武力、推崇强力君主的心态有关。
中世纪“亨利”受欢迎和东法兰克国王亨利一世有关,他在位期间击退匈牙利人的进犯,侵略斯拉夫人,奠定了神圣罗马帝国第一个王朝萨克森王朝的基础。
总而言之,看似杂乱无章的中世纪欧洲姓名背后有着丰富的历史内涵,无论是罗马的遗产,还是蛮族入侵,抑或教的盛行在欧洲人的名字上都有体现。这些名字不仅是婚姻和继承中的象征和标志,也有关家族的荣誉和先祖的记忆,还是欧洲王室巩固自身性的重要砝码。(文/昭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