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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追踪:比德文电动四轮是否合格自己说了算德语
  •   大众网10月29日讯(记者 于明效 刘贝贝)大众网连续报道比德文出现严重质量及安全隐患问题后,诸多网友致电大众网热线(),纷纷提出“比德文产品质量如此之劣为何允许出厂”等疑问。带着种种疑问,大众网记者两次赶至昌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采访,经了解得知比德文“电动四轮”不在国家质检总局“生产许可目录”之内,“合格”标准自己定。

      10月23日,记者在昌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见到业务科石科长。石科长称比德文电动自行车有生产许可证,但电动轿车是否列入生产许可“自己也不是很清楚”,得需要到国家质检总局查询。“哪一个部门也不用监管,如果不是生产许可产品,任何部门都没有去监管,自行检测合格就能出厂。”提到监管责任时石科长如此说。

      “如果消费者买到质量不好的电动轿车,最好的办法就是去做鉴定,到权威部门拿到检测报告后确认有质量问题,生产企业就要负全责。委托检验要到国家授权、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石科长称从国家法律法规来说都讲求企业主体责任,“你就要对产品负责,不能让社会上监督,或者说哪个部门去监督。”

      而令记者不明的是,比德文不在生产许可范围之内,那“权威部门”是否有检测的标准和依据?标准和依据又是什么?石科长提到的“出厂之前每辆车都必须自检合格”,所谓的“自检合格”是什么?这种“自检合格”的标准又是根据什么制定?

      记者通过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查询得知,比德文所生产的“电动轿车”并未列入“生产许可”。10月26日,记者再次来到昌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就不明问题咨询一位鞠(音)局长。

      说到生产资质的问题,鞠(音)局长称现在对这个界定很模糊,不存在资质的概念。“现在他们不叫电动轿车,而是叫电动四轮车。不在许可范围内不用办许可就能随意生产,但产品质量该怎么把关就还怎么把关。”称只要产品检验合格就可以市场销售。

      鞠局长:他这个执行的哪个标准你发现没?他不是企业标准吧?

      说到这里,比德文具体执行的是什么标准记者无从得知。鞠局长称合格证上肯定有执行标准,但记者从比德文电动四轮合格证照片上并没有找到任何执行标准。

      鞠局长称从管理角度讲企业为主体责任,质监局只是监管责任。“监管也并不是亲眼看着他们生产,不过是抽检的方式。过段时间去看看相关记录是否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市场标识标注是否全等。”

      鞠局长称合格证供厂家识别之用,证明产品不是假冒。“只要有合格证,就证明为他们出厂的合格产品,如果发现不合格就有召回的义务。但是召回必须要有缺陷,必须有相关部门鉴定。”鞠局长称相关部门指的是有资质能检验电动四轮车的质量检验机构,具体哪个地方她也“不是很清楚”。

      而记者在泰安采访时,现场有市民曾这样说,“一辆车直接不启动,一辆车直接不能刹车,这算不算质量问题;每辆车都有严重抖动现象,这算不算缺陷?这些都是明摆着的事情,售后人员来好几次都没处理好,这还不算问题吗?”

      记者打听到市寿光市车管所对电动轿车实施挂牌制度,便于27日上午11时左右赶到寿光市车管所咨询相关情况。经了解得知,寿光市车管所自2012年6月25日起,参照国家机动车管理有关,对电动轿车实施备案登记制度。

      办理电动轿车挂牌手续需要电动车驾驶人持机动车销售统一、整车出厂合格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主身份证明,经机动车查验岗进行外检查验合格后,方能领取号牌、行驶证及登记证书。

      而比德文生产的“问题电动四轮”是否能达到“国家机动车管理”中的有关标准?如此明显故障的车辆是否能通过外检申领到牌照?如果不能申领牌照,用户购车后将如何使用?大众网记者将对此一系列问题做进一步的追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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